讨债技巧

泰州要账公司:债权申报的范围

  很多人对申报债权的范围不是很了解,泰州要账公司为大家解说有关这方面的知识:

  泰州要账公司:债权申报的范围

  1、未到期的债权,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。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。

  2、附条件、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、仲裁未决的债权,债权人可以申报。

  3、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,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。

  4、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,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。

  5、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。

  (1)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,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(求偿申报权)。

  (2)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,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(预先申报权)。但是,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。

  泰州要账公司提示: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,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,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债务,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,然后在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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