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技巧

泰州讨债:如何处理 “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”

  泰州讨债:如何处理 “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”

  诉讼时效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,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(普通债务为 3 年,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),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,即向法院起诉后,债务人可以 “时效已过” 为由抗辩,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。对债务人而言,正确处理已过时效的债务,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
  首先,明确债务是否真正 “过时效”。债务人需先核实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确实届满:查看还款协议或借条,确定还款期限;计算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当前的时间,是否超过 3 年;同时确认债权人是否在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(如发送催款函、提起诉讼),若债权人曾主张权利,时效会中断,重新计算 3 年。例如,债务还款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1 日,债权人在 2022 年 3 月发送过催款函,时效从 2022 年 3 月重新计算,至 2025 年 3 月届满,此时债务未过时效。若债权人从未主张权利,且超过 3 年,债务才过时效。

  其次,谨慎回应债权人的主张。若债权人就已过时效的债务再次要求还款,债务人需注意:不要轻易出具还款承诺或签署还款协议。根据法律规定,若债务人对已过时效的债务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(如出具 “愿意偿还欠款” 的书面承诺、签署还款计划),将视为放弃时效抗辩,债权人可据此向法院起诉,要求债务人履行,债务人无法再以时效为由抗辩。因此,面对债权人的要求,债务人可明确告知 “债务已过时效,不再履行”,但需避免使用 “承认债务但暂时无力偿还” 等可能被认定为 “同意履行” 的表述。

  最后,保留时效相关证据。若债权人对债务时效提出异议,或向法院起诉,债务人需提供证据证明时效已过,如还款期限证明(借条、协议)、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证明(如无催款记录、无诉讼记录)。若债权人声称曾发送催款函,需要求其提供送达证据(如快递回执),若无法提供,可主张时效未中断,维护自身抗辩权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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